加多宝耗资巨大、传播半年多的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王老吉“被改名”这一虚假宣传已全面叫停。
1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诉中禁令(民事裁定书《(2012)穗中法知民初字第263号》),裁定加多宝实施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要求加多宝等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禁令一出立即生效。
对此经营红罐王老吉的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表示,该禁令的发布意味着加多宝耗巨资打造的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王老吉“被改名”是真正的“弥天大谎”,这个谎言整整欺骗国人半年多之久。
2月1日,王老吉大健康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将启动法律程序,全面追究加多宝在全国各地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将保留全面追究抗拒执行禁令,传播、发布虚假宣传的单位和经销商、个人的连带赔偿责任的权利。
法院认定:加多宝虚假宣传误导公众
2012年5月9日,广药集团依法收回红罐“王老吉”生产经营权,随后正式推出红罐王老吉凉茶。但同时,加多宝公司也开始在全国铺天盖地的进行“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宣传。
2012年11月30日,广药集团以加多宝公司嫌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索赔千万元的诉讼。还同时向法院申请诉中禁令,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宣传。同年12月27日,广州市中院专门就诉中禁令事项组织双方进行听证。
法院认为,对于相关公众而言,谈及“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首先会联想到“王老吉”凉茶。加多宝公司使用上述广告语会在客观上误导相关公众,使后者误以为两者为同一产品或“王老吉”已改名为“加多宝”.
法院裁定,加多宝及其经营者实施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为避免该正在实施的虚假宣传行为对“王老吉”商标权人,同为生产、经营凉茶饮料的王老吉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有必要禁止加多宝公司及彭某实施的上述虚假宣传行为。要求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 “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由于在经营场所内摆放了上述虚假宣传的广告牌,加多宝的经销商、零售商也被要求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
王老吉表态: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王老吉“被改名”是加多宝蓄谋已久恶意打造的“谎言”
“2012年经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北京一中院法院裁定,我们依法收回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并于去年6月就已上市。该禁令的发布意味着加多宝耗巨资打造的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王老吉‘被改名’是真正的‘弥天大谎,这个蓄谋已久、精心策划的谎言整整欺骗国人达半年多之久。这半年加多宝通过该虚假宣传,不仅对王老吉品牌价值进行恶意侵蚀和转移,还对王老吉的经营造成了重大伤害。”王老吉大健康高层表示。
2月1日发布会现场, 广东三环汇华律师所温旭律师对外表示,现在法院已经依法作出禁令,禁止加多宝进行“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虚假宣传,禁令一出立即生效。作为媒体及广告公司、经销商、超市、士多、餐饮等单位、个人均应该服从法律,服从法院的禁令,有义务协助配合法院依法执行。王老吉大健康将在全国追究各地加多宝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同时也保留追究抗拒执行禁令,传播、发布虚假宣传的单位和经销商、零售商、个人等的连带赔偿责任的权利。一经发现,王老吉将会采取法律手段起诉相关传播者。
专家观点:加多宝或面临数十亿元索赔
针对这一案子,日前来自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等知识产权领域的多位具有高学术造诣的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研讨。
专家一致认为,加多宝的广告宣传行为对王老吉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广大消费者就是在这样的广告影响下,甚至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不再存在,这严重违背客观事实。消费者如果在购买王老吉的过程中,发现商家仍在口头上进行王老吉改名或王老吉不存在等虚假宣传,也可以以欺诈为名进行维权。
“加多宝应该为这种欺骗行为付出代价”,专家认为,王老吉商标事件在我国具备高关注度、高影响力,已经是标志性案例。我们提倡市场化,但绝不能以欺骗公众为前提,如果纵容这样蓄意及恶意的侵权行为,将对我国的市场秩序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
据悉,禁令的效力不止是针对本案的被告,而是针对所有的主体不得进行包含“’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广告用语的宣传行为。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都有义务协助执行该禁令执行。有知识产权专家甚至表示,一旦王老吉在全国启动对加多宝虚假宣传的法律追究,加多宝或将面临数十亿的巨额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