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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凉茶侵犯王老吉知名商品装潢权 广药起诉获立案

来源: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4/7/4 14:43:48 By 东仔 阅读(199)

王老吉属于知名商品,其装潢受法律保护。加多宝凉茶侵犯王老吉知名商品装潢权。红罐王老吉更名、红罐凉茶更名等皆属于虚假宣传,广药集团已经起诉加多宝涉嫌不正当竞争,法院已经立案。

■ 多地工商部门持续打击加多宝侵权王老吉凉茶,消费者继续起诉加多宝和销售商。

2012年7月4日,广药集团两家代理律师事务所宣布将就鸿道集团及加多宝公司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生产、批发、销售、出口等行为全面启动诉讼程序。7月9日,广药集团两家代理律师事务所再度召开媒体沟通会,对外公布维权行动的最新进展。广州明境律师事务所表示红罐王老吉是知名商品,红罐装潢已成为“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具有独占性,排他性,加多宝凉茶侵犯了王老吉知名商品装潢权。广药集团已经向法院起诉并获立案。

广药集团代理律师还表示,一些企业在媒体宣扬“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更名”等不实广告信息,广药集团代理律师事务所已就此事向各大媒体发布律师声明,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另外,全国多地工商部门继续行动,持续查封加多宝生产的侵权王老吉凉茶。会上,广药集团代理律师还号召更多的媒体和消费者也能投入“王老吉”商标维权行动,维护王老吉品牌声誉,共同将民族品牌打造成世界品牌。

红罐是广药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装潢,加多宝凉茶涉嫌侵权

广药集团代理律师在会上强调,鸿道集团是在广药集团的授权之下,才拥有红罐和红瓶王老吉生产经营权。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5月9日的仲裁结果,从2010年5月2日起,鸿道集团就不能够生产和销售王老吉凉茶,因此市面上存在的非广药集团授权的红罐和红瓶王老吉皆为违法侵权产品。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红罐王老吉属于知名商品,商标的着名与商品的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红罐王老吉的装潢,在文字、色彩、图案及其排列组合上,设计独特,具有显着的区别特征,并非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应为知名商品特有的装潢。“王老吉”知名商品和特有装潢是合为一体而不能人为剥离,都归“王老吉”品牌所有人广药集团持有,无须向商标和外观专利要进行登记和专项申请。红罐装潢已成为“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具有独占性、排他性、未经该知名商品所有人许可,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使用相同,相近的产品,否则构成侵权。

在仲裁期间,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和加多宝公司就开始对其生产的商品去“王老吉”化。首先是大量生产一边“王老吉”一边“加多宝”字样的包装装潢饮料,企图误导消费者。在裁决之后大量生产与原红罐“王老吉”相似的红罐双面“加多宝”字样的产品。广州明境律师事务所表示目前已代表广药集团向鸿道集团、加多宝集团的侵权行为采取了法律诉讼,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红罐凉茶更名”为虚假宣传,已立案受理

近期,某些企业通过部分媒体刊登“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更名”,“红罐凉茶更名”等不实的广告信息。广药集团代理律师在会议上就此表示,王老吉从未更名,广药集团生产的红罐王老吉已于6月3日在长城亮相,目前正在全国进行产品铺货。任何试图通过媒体广告扭曲事实,造成消费者的误会,严重损害王老吉的声誉的行为均侵犯广药集团的合法权利。目前,广药集团代理律师已向全国各大媒体发出律师声明,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广药集团也进行了法律诉讼,与侵犯知名商品装潢权一起立案。

早在7月4日沟通会,广州明境律师事务所也曾表示,加多宝在销售点大量摆放广告,大肆宣传“王老吉”更名,红罐凉茶更名等消息,欺骗和误导广大消费者,企图中伤“王老吉”这个中国知名的民族品牌。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一些企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后,做了大量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公司将依法请求有关工商等执法机构针对这种严重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厉惩罚。

多地工商局持续打击加多宝侵权凉茶

广药集团7月4日宣布全面启动王老吉维权行动以来,各地执法部门纷纷行动,打击加多宝及其经销商、零售商的侵权行为。最新消息显示,2012年7月6日,河南省安阳市工商管理北关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该区内销售侵犯王老吉第9095940号王老吉商标专用权的加多宝王老吉凉茶,该局迅速出动,在安阳市北关区兰天食品城东风副食商行,现场扣押有武汉加多宝产王老吉凉茶侵权产品12箱,上述被查扣商品生产日期分别为:2012年5月4日、5月5日,安阳市工商管理北关分局出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扣押决定书,该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012年7月3日,河北省唐山市工商局路南区分局接到投诉,该区内销售侵犯广药集团第9095940号王老吉商标专用权的加多宝王老吉凉茶,该局执法人员在唐山华盛超市有限公司现场查获加多宝王老吉凉茶15箱,唐山市工商局路南区分局出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扣押决定书。

2012年7月3日,河北省唐山市工商局开平区分局接到投诉,该区内销售侵犯广药集团第9095940号王老吉商标专用权的加多宝王老吉凉茶,执法人员在唐山华龙超市有限公司现场查获加多宝王老吉凉茶48瓶,唐山市工商局开平区分局出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扣押决定书。

此前,郑州、北京等地,工商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加多宝违法销售侵权王老吉凉茶之后,已经采取行动,加多宝生产的侵权王老吉多地遭查处。

消费者起诉加多宝和销售商获法院立案

除了工商等监管部门积极执法,打击加多宝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之外,消费者也开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据悉,2012年6月29日17时,消费者候玉龙在郑州润瑞商业有限公司购买标有“王老吉”商标的由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加多宝王老吉(310ml)一罐,经鉴定系侵犯王老吉第909594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加多宝王老吉凉茶。随后,该消费者在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将生产厂家和销售商送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退货、赔偿、公开道歉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该法院现在已正式立案。

2012年7月3日,成都消费者胡婷,因购买到侵犯王老吉商标专用权的加多宝王老吉凉茶,以商家构成欺诈为由,依据欺诈消费者处罚办法,将销售侵权产品的商家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

广药集团已就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及加多宝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生产、批发、销售、出口等行为开始启动诉讼程序。广药集团两代理律师希望有关厂家、商家和广告商及广大消费者也能积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将王老吉这一民族品牌共同发扬光大,做大做强,使之成为世界的可口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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